各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沪消防委〔2018〕38号),结合《2018年“迎接进博会、聚力保平安”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总体部署,即日起至“进博会”召开前,全校将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大整治行动,以期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进口博览会召开在即,各部门务必要高度警醒,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责任分解,务必将每项工作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员。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部门要以全力打赢“进博会”消防安保战役为牵引,结合平安校园、精神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导,狠抓管控。全面推动校内高层建筑、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储存室)、图书阅览室、易燃易爆场所、地下空间、在建工地等校内消防安全高风险点的隐患治理。推进电动自行车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电动车充电必须至指定位置,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对于存在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部门和个人,严格按照“六个一律”(一律依法临时查封、一律依法停产停业、一律依法强制拆除、一律依法实施拘留、一律依法从重处罚、一律依法挂牌曝光)的要求从严处理。
(四)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部门务必在国庆节前认真开展安全自查且在本部门内开展防火、防灾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保卫处已于9月25起对各校区开展各项安全检查,请各学院、部门于9月29日(周六)下午四点前将本部门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报至保卫处办公室,由保卫处汇总检查结果。
保卫处
201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