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7-12-06浏览次数:249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防火安全、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市消防委《关于提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17】43号)精神,以及市教委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预警通知》的文件要求,广泛动员师生员工共同做好校园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协同合作,明确职责,重点防控,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一、防控工作重点要害部位

校内各类实验室、高层建设、学生宿舍、危险品仓库、配电站(房)、校内燃气设施和年久失修、出租出借建筑。

二、防控工作措施

(一)加大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力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

1、保卫部门带领学生治保委员抽查学生寝室中有无使用违规电器,持续开展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电器的检查,将检查出的隐患通报学院,并予限期整改,违规电器予以没收,不留安全隐患。如,不允许擅自接拉拖线板,不允许使用明火(如蜡烛)照明、不允许使用电热毯或其它电暖设备取暖。

2、保卫部门将联合学生处、相关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分别对学校各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当即开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后进行复查。

3、校园机动车辆的管理与检查。严格校园车辆管理,一切车辆须规范行驶、规范停放,不允许消防设施附近停放任何车辆;禁止助动车违规充电。

4、校内施工作业必须签订施工安全防范协议,驻校人员和场所须严格按“两个实有”规定办理。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又久拖不改的,坚决采取关、停、封、拆等强制措施。

(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宣传讲座

保卫处将联合辖区派出所和高校派出所开展至少三次的防火、防骗、防盗的安全讲座,每月两次设点宣传,并分发宣传资料。此外,保卫处还将针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易产生隐患的地方和容易受电信欺诈的部分同学进行专项检查和座谈。尤其对一些贪图便宜买了一些伪劣电器商品的和易受电信欺诈的同学开展专门访谈教育,12月完成该项工作。

(三)认真细化工作方案,开展常态管控工作

1、围绕“人、事、物”等要素进行排查,突出要素的内容重点、区域重点和时段重点,明确要求和检查标准,分层次落实措施。

2、不定期检查锅炉房及水、电、煤公共设施等重要部位,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类隐患并予以及时整改,做到有检查有记录。

3、加强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将使用年数已久、老化的水带、压力不足的灭火器及时进行更换。

(四)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利用板报、视频、微信等,广泛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并在校园网首页公告栏发布致全校学生安全防范公开》,对学生的寒假生活进行指导,以期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同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健康的意识

2、为确保留宿同学的安全各学院针对留宿同学开展安全教育并发放倡导健康生活营造文明安全园区——2018年寒假生活园区留宿学生告知书》,就寒假期间留宿同学的安全事项、登记制度、生活安排等给予详细说明,并与留宿同学签订《安全承诺书》。

3、为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共创我校防火安全、文明校园的和谐氛围,要求各学院、处室提前安排,布置假期安全任务,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保卫部门将在寒假期间对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三、认真履行信息报送的反馈工作

各学院、职能处室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反馈。对检查出的隐患,须明确整改时间,及时将本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整改的措施以及落实情况,汇总至保卫处。

特此通知。

  

上海健康医学院

保卫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