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附属卫校(以下简称各单位):
2020年暑假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根据全国校园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上海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门岗值守,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假期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临时进入校园的,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相关健康信息、提供随申码并提前向防控办报备;校内教职工入校须主动出示健康码;返校学生入校严格按照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示(七)》执行。
二、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1、各单位在放假前,集中力量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设施设备、薄弱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建筑防雷设施、排水设备、电气线路、临时用电等设备的检修维保措施落实情况和应急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排查后要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2、加强防汛防台安全检查。相关单位要对户外广告牌、屋顶霓虹灯架等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防止发生被大风吹落损坏或殃及路人的事故。对地下空间(民防工程、车库、泵房等)等地势较低的场所,要备好挡水板、沙袋等防汛物料,防止雨水倒灌。
2、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检查,包括门、窗和水、电、煤。人员离开宿舍或办公室一定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上好锁,并且妥善保管好物品和现金,以防引发火灾以及偷盗事件发生。
3、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对进入学生宿舍的人员要严格验证和登记;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将违规电器携带入宿舍区。在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毯及劣质插座等违规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引发事故;不抽烟、不点蜡烛、不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物品、台灯等热源不要靠近被褥等易燃物品,充电器充电时人不能离开,人离开寝室应当断开负载电源。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
1、用工部门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落实项目安全员,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施工单位要重点加强塔吊、井架、脚手架等高空作业物体抗风加固检查工作,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潜在隐患。
2、各工地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特别是室外高空等风险高的作业。严格执行电气设备配电开关箱中要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的行业规定,加强漏电保护器的检查维修。注意安全用电,严禁私拉电线,严禁电工无证上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3、进校施工必须由用工部门提前准备材料报备防控办,至保卫处办理人脸信息录入手续。施工单位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动用明火的规定提前向校保卫处提出申报,经保卫处同意后备案。施工队在校施工期间,一律不得留宿,携物出门,须至保卫处开具《携物出门单》。
学校已于7.6日起开始对各校区进行安全检查,请各学院、部门于7.14日下班前对本部门完成自查。
保卫处
20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