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蝉联2019年度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0-04-15浏览次数:571

201911月,我校作为“20182019”年度安全文明校园免检单位在全市高校进行集中展示,经过申报及层层评审,近日,学校被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2019年度“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位列全市高校前六。该奖项旨在表彰单位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此次获奖是继我校荣获2017年度“平安示范单位”后,再次蝉联该荣誉称号,也为学校2018年、2020年再创建精神文明校园双连贯奠定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学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平安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建设“平安校园”的总体要求,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全校上下紧密协作,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创建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全面落实校院部处二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重点部门、学院实施安全责任三级签约;校园安防、消防设施信息化、智能化已广泛应用,实现安全保卫工作精准化,全面落实“智慧安防”“智慧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学校保卫处与安全重点部门、学院安全防范结对子,有针对性地把安全教育、法制宣讲、互动、演练和检查下沉基层、关口前移做到全覆盖;充分发挥师生平安志愿者队伍力量,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宣教与检查;狠抓大学生安全教育,连续三年考试成绩名列全市高校前茅;强化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配合公安机关齐抓共管努力为全校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氛围。

获得此项荣誉,是对学校多年来校园安全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进一步激励广大师生自觉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动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是一项长期、复杂、艰难的工程,今后,学校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不断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为建设平安上海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