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5-06-23浏览次数:10

全体2025级新生:

进一步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预防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消防、交通等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上海市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和三轮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渠道的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参照管理。

二、2025级新生开始,学校原则上不再办理学生通过新购、转让或赠与等形式所得电动自行车的信息登记及进校权限审批。对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需使用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单独申报和审批。

三、为方便师生在校园及周边通行,学校引入共享单车,为师生提供便捷、经济、环保、安全的通行选择。

四、请全体2025级新生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共同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上海健康医学院保卫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