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次数:23

上海健康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317号)工作部署,秉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运行总体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压紧压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督导检查工作,筑牢安全稳定底线。

二、检查方式

1、每日巡查。学校行政总值班老师值班期间按照要求,在驻楼辅导员、安保人员陪同下对三苑区进行巡查。

2、日常自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职能部门对各自相关区域组织日常自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即时整改。

3、每周检查。分管校园安全生产的校领导带队,保卫部(处)、后勤服务中心、学工部(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周分重点的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4、每月巡查。保卫部(处)负责对全校区域开展全覆盖的每月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开具《安全检查整改单》,持续跟踪。

5、重点检查。主要校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参加,在学期结束前、新学期开学后、国定节假日前、重要敏感时段、重大活动及会议期间等开展重点检查。

三、检查重点

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危化品储存室、施工工地、校内超市、快递站点、电动车充电点位、地下室(民防工程)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重点场所。

四、检查内容

1、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卫生状况、宿舍里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寄养各类宠物、宿舍楼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等。

2、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状况、燃油气设施管道是否完好、电器设备保险装置是否可靠、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保记录是否完整、应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是否完善、门禁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3、教学楼、图书馆、超市、快递站点、电动车充电点位等:是否有电器违规充电和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和按规定维保、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4、实验室和危化品存储室:灭火设备配备是否合适、相关实验区域是否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是否配备合适的实验人员防护用品、学生做实验是否有老师在场、易制毒制爆品购买存储使用程序是否规范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自查排查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安全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安全隐患底数,限时整改,并做好跟踪督促,形成闭环管理,真正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安全一处

2加强责任落实。要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从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抓紧抓实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应对,防止出现失管漏管,杜绝盲区死角。

3、加强宣传教育。要结合实际,切实采取措施,开展多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提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上海健康医学院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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