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0-01-08浏览次数:493

部门、学院

2020年寒假、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根据市教委要求和学校领导指示,现就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要始终将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好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寒假前,各单位要采取不同形式,对职工、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对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生的警觉意识和对危险的辨识能力,谨防陷入传销和电信诈骗陷阱,避免人身、财产受到损害。要重点加强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骗、防盗、防拥挤踩踏等方面安全教育

、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管理,消除意外伤害事故隐患。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寒假、春节期间学生集体活动及社团活动的管理,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活动或组织校内大型活动必须报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提前制订安全工作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严防在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

    四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1部门在放假前,集中力量对本部门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加强重点区域的专人管理,特殊物品的集中管理;重点要害部位更要着重检查,不留隐患,做好危险物品的清理和储存,强化管理,确保安全排查后要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2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检查,包括门、窗和水、电、煤。人员离开宿舍或办公室一定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上好锁,并且妥善保管好物品和现金,以防引发火灾以及偷盗事件生。

3、加强门卫值守和学生宿舍的管理。对进入学生宿舍的人员要严格验证和登记;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在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毯及劣质插座等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引发事故;不抽烟、不点蜡烛、不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物品、台灯等热源不要靠近被褥等易燃物品,充电器充电时人不能离开,人离开寝室应当断开负载电源。

4、外出时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不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遵守交通规则,尽量远离拥挤人群,遵守旅游景点、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防止被盗、踩踏和其他意外事件发生。

5、严格遵守《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学校属重点消防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孔明灯),违反规定者将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已于1.6日起开始对各校区进行安全检查,请各学院、部门于1.14日下班前对本部门进行自查。

保卫处

2020.1.8